• 国务院印发指导意见
    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
  • 发布时间:2019-09-19 16:12     信息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

  《意见》确定了依法监管、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分级分类、科学高效、寓管于服的基本原则,提出把更多行政资源从事前审批转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上来,形成市场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互为支撑的协同监管格局。

  《意见》明确,在夯实监管责任方面,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三定”规定明确的监管职责和监管事项,依法对市场主体进行监管,做到监管全覆盖,杜绝监管盲区和真空。对涉及面广、较为重大复杂的监管领域和监管事项,主责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相关部门要协同配合,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在健全监管规则和标准方面,各部门要围绕服务企业发展,分领域制订全国统一、简明易行的监管规则和标准,并向社会公开。要加快新产业新业态标准的研究制定,对涉及安全、健康、环保等方面的产品依法实施强制性认证。在创新和完善监管方式方面,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提升信用监管效能,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重点领域实行重点监管。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要按照鼓励创新原则,留足发展空间,同时坚守质量和安全底线,严禁简单封杀或放任不管。对监管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综合运用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联合惩戒、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等手段,依法进行惩处。在构建协同监管格局方面,加强政府协同监管,强化市场主体责任,提升行业自治水平,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在提升监管规范性和透明度方面,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和处罚,全面推进监管执法公开,健全尽职免责、失职问责办法。

  《意见》还提出,鼓励基层探索创新,细化实化监管措施。按照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的要求,根据监管工作需要和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加快推进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立改废释工作。加快建设高素质、职业化、专业化的监管执法队伍,推进人财物等监管资源向基层下沉,提高现代科技手段在执法办案中的应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