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文章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更新时间:2020-06-19 09:01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
2020
年
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中央网信办,国务院有关部门,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有关行业协
会(联合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管局(厅、委)
,市场
监管总局各直属单位,各有关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各直属全国
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为推进实施标准化战略,调动标准化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
性,
根据
《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管理办法》
(市场监管总局公告
2020
年第
15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
,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决
定开展
2020
年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
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分为标准项目奖、组织奖和个人奖。
(一)标准项目奖
设一、二、三等奖。一等奖不超过
10
个,每个项目授奖个
人不超过
15
人,授奖单位不超过
10
个。二等奖不超过
20
个,
每个项目授奖个人不超过
10
人,授奖单位不超过
7
个。三等奖
国市监标创函〔
2020
〕
232
号
—
2
—
不超过
30
个,每个项目授奖个人不超过
8
人,授奖单位不超过
5
个。
(二)组织奖
不分等级,授奖名额不超过
5
个。
(三)个人奖
设终身成就奖、突出贡献奖和优秀青年奖,授奖名额分别不超
过
1
个、
4
个和
3
个。
二、评选条件
(一)标准项目奖
现行有效且实施
2
年以上(含
2
年)的国家标准、国家军用标
准,在标准委备案的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
台或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进行自我声明公开的团体标准或
企业标准,以及由我国牵头制定并由国际标准化组织(
ISO
)
、国
际电工委员会(
IEC
)
、国际电信联盟(
ITU
)发布的国际标准。标
准实施日期计算截止时间为
2020
年
6
月
30
日。
已获得中国标准创
新贡献奖的标准项目,不得再次参评。
(二)组织奖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团体、
高等院校等组织,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
)
、标准化分技
术委员会(
SC
)
、标准化工作组(
SWG
)和产业技术联盟,全国军
用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及
ISO
、
IEC
、
ITU
技术机构的秘书处
承担单位或国内技术对口单位。参评组织奖的
TC
应在最近一次考
—
3
—
核中评估结果达到一级。已获得组织奖的组织机构,在获奖后
3
年内不得再次参评同一奖项。
(三)个人奖
从事标准化工作,
为我国标准化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民可参加个人奖评选。已获得终身成就奖的人员,不得再
次参评同一奖项;已获得突出贡献奖和优秀青年奖的人员,在获奖
后
3
年内不得再次参评同一奖项。优秀青年奖候选人年龄不超过
40
周岁(
1980
年
6
月
30
日后出生)
。
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一般不评选副司
局级或相当于副司局级以上的个人和集体,不评选县级以上党
委、政府。各奖项其他条件应符合《管理办法》有关评审标准的
要求。
三、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评选程序
评选表彰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
上、逐级审核推荐的方式进行。
1.
申报推荐。
申报单位、推荐单位应根据择优遴选的原则,
做好符合条件的各奖项推荐工作。拟推荐对象应由申报单位、推荐
单位分别在本单位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申报推荐
需通过市场监管总局网站或标准委网站,登录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
评选系统(
http://www.samr.gov.cn/fw/wsbs/bzcx/cxgxj/
)在线提交材
料,
相关纸质材料一式三份由推荐单位统一报送中国标准创新贡献
—
4
—
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各奖项限额推荐。申报推荐工作具体见《
2020
年中国标准创
新贡献奖申报和推荐指南》
(附件
1
)
。
申报推荐时间截止到
2020
年
7
月
31
日,
纸质材料以寄出邮戳
日期为准。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4
号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邮编:
100191
。
2.
评审。
推荐材料经形式审查符合要求后,通过市场监管总
局和标准委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公示后
无异议或异议处理完毕符合要求的推荐材料进入初评。
初评推荐
的各奖项提交评审委员会评审,形成建议名单。评审委员会评审
结果在市场监管总局和标准委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候选国家军用标准项目奖、
候选军队组织奖和个人奖的申报推
荐、形式审查、初评工作由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负责,评审意见报
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后提交评审委员会评审。
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后,推荐单位按照《管理办法》要求,负
责对推荐的组织和个人征求同级公安等部门意见,
并在一定范围内
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3.
结果公布及授奖。
2020
年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获奖名单由
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公布,并颁发奖牌、奖章和证书。
(二)评选要求
1.
加强组织领导。
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成立中国标准创
—
5
—
新贡献奖评选机构,全面加强评选表彰工作的统筹协调。中国标准
创新贡献奖评选机构包括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评审委员会及其办
公室和监督委员会(附件
2
)
。各有关方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各项工作。
2.
树立鲜明导向。
坚持实事求是、好中选优、宁缺勿滥,要
围绕助力高技术创新,促进高水平开放,引领高质量发展等方面,
确保推荐对象具有代表性、先进性和示范性,得到广大干部群众的
公认,切实起到引领导向作用。
3.
严格工作纪律。
申报单位和个人应如实准备申报材料,不
得弄虚作假。要强化各方面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拟表彰的标准
项目、组织和个人有异议的,应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向评审委员会办
公室提出。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评选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对在评
选表彰工作中发现的徇私舞弊、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
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联系方式
(一)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创新管理司联系人:
徐
刚
、
王
子
一
(
电
话
:
010
-
82262652
、
82262610
;
传
真
:
010
-
82260710
;邮箱:
xug@sac.gov.cn
)
(二)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
朱翔华(电话:
010
-
58811344
;传真:
010
-
58811474
;邮箱:
cxgxj@cnis.ac.cn
)
—
6

—
附件:
1.
2020
年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申报和推荐指南
2.
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评选机构组成名单
市场监管总局
2020
年
6
月
17
日
(此件公开发布)
—
7
—
附件
1
2020
年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
申报和推荐指南
为做好
2020
年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申报和推荐工作,特制定
本指南。
一、基本要求
2020
年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的申报和推荐,应当符合《中国
标准创新贡献奖管理办法》
(市场监管总局公告
2020
年第
15
号)
要求。
(一)标准项目奖
1.
申报标准项目奖的应当是单项标准、分部分的标准或系列
标准。
2.
已获得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的标准项目(包括获奖后修订
的项目)
,不得再次申报。
3.
同一年度同一标准只能申报、推荐一次,不得重复申报、
推荐。
4.
多个单位共同完成的标准项目,应当由第一起草单位负责
组织申报。第一起草单位做出书面声明放弃申报的,可由第二起草
单位申报,并依次类推。
5.
申报标准项目奖的候选单位和候选个人应当与标准文本或
—
8
—
相关证明材料所列主要起草单位和起草人一致。
涉及到分部分的标
准或系列标准时,应当综合考虑候选单位和候选人的实际贡献,进
行排序。
6.
标准项目奖等级确认采取申报和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如评审后不接受落入下一等级奖项的,应当在申报材料中说明。
(二)组织奖
申报组织奖的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应当在最近一次全
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考核中考核结果为一级。
已获得组织奖的组织机构,在获奖后
3
年内不得再次参评。
(三)个人奖
已获得终身成就奖的人员,不得再次参评。已获得突出贡献奖
和优秀青年奖的人员,在获奖后
3
年内不得再次参评。
二、申报程序
(一)填写申报书
有关单位和个人通过市场监管总局网站或标准委网站,
登录中
国标准创新贡献奖评选系统(以下简称评选系统)注册后,填写有
关内容,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并选择推荐单位,具体要求见评选系
统(网址:
http://www.samr.gov.cn/fw/wsbs/bzcx/cxgxj/
)
。
标准项目奖的申报内容包括申报单位信息、标准基本信息、标
准起草单位、标准起草人、标准文本、项目情况介绍,以及相关证
明材料(可以是表彰奖励情况、获得专利、效益证明)等。
组织奖的申报内容包括申报组织机构的基本信息、主要业绩、
—
9
—
受表彰的情况、相关证明材料等。
突出贡献奖的申报内容包括申报人的基本信息、工作业绩、受
表彰情况、相关证明材料、工作单位意见等。优秀青年奖的申报内
容包括申报人的基本信息、工作业绩、受表彰情况、相关证明材料、
工作单位意见等。
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要求包括:
1.
申报单位/申报人提交的成果和业绩证明应是通过鉴定、评
审、验收并持肯定性意见的成果。
2.
已获得过组织奖、突出贡献奖和优秀青年奖,再次申报同
类奖项时,取得的业绩和成果应是自上次获奖之后取得的。
申报单位/申报人填写完有关内容并上传证明材料后,评选系
统自动生成《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标准项目奖申报书》
《中国标准
创新贡献奖组织奖申报书》
《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突出贡献奖申报
书》
《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优秀青年奖申报书》
。
(二)申报单位公示
申报单位/申报人下载打印评选系统生成的申报书,并在本单
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三)提交申报材料
公示无异议后,
申报单位/申报人通过评选系统提交申报材料,
并将纸质版材料一式三份报送推荐单位,提交和报送的材料包括:
1
.申报单位公示证明材料;
2
.签字和盖章的申报书。
—
10
—
三、推荐程序
推荐单位通过已分配的用户名和初始密码(随文件一并分发)
登录评选系统,进行审核推荐。
(一)审核
推荐单位对申报单位/申报人提交的所有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审核要求如下:
1.
申报材料应当符合《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管理办法》
(市场
监管总局公告
2020
年第
15
号)和开展
2020
年中国标准创新贡献
奖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
2.
申报材料电子版材料应当与书面材料一致。
3.
申报单位/申报人提交的材料齐全、清晰,且符合公示要求。
4.
参评组织奖的单位,近
5
年应当未发生重大违法违纪行为,
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安全生产、公共卫生等事故,未
引起重大群体性事件,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名单。
5.
参评个人奖的个人,近
5
年应当无违法违纪行为,未担任
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二)推荐和公示
推荐单位应当根据择优遴选的原则,严格按照推荐限额(见附
表)进行推荐,做好符合条件的各奖项推荐工作。超限额推荐的,
不予受理。国务院有关部门,具有标准化管理职能的行业协会,各
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还可额外推荐一项团体标
—
11
—
准参评标准项目奖,不占推荐名额。
终身成就奖由推荐单位提名。
推荐单位提名须在评选系统中填
写被推荐人的基本信息、
主要成就、相关证明等,并在系统生成《中
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终身成就奖提名表》
。
推荐单位对拟推荐对象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推荐单位对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
公示无异议的项目,
按要求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提交各奖项推荐材
料,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或者评价材料。推荐材料应当完整、真实、
可靠。
(三)提交推荐材料
推荐单位对申报单位/申报人提交的盖章的申报书和《中国标
准创新贡献奖终身成就奖提名表》签字盖章。
推荐单位通过评选系统提交推荐材料,
并以公函的形式将纸质
版材料一式三份报送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提交和报送的材料包括:
1
.推荐单位公函;
2
.推荐标准项目奖、组织奖和个人奖项目汇总表;
3
.申报单位签字和盖章的申报书;
4
.
《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终身成就奖提名表》
(有申报的情况
时)
;
5
.申报单位公示证明材料;
6
.推荐单位公示证明材料。
—
12
—
附表
2020
年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
奖项推荐数量分配表
序号
推荐单位
标准项
目奖
组织
奖
个人奖
终身成
就奖
突出贡
献奖
优秀
青年
奖
国务院有关部门、具有标准化管理职能的行业协会
1.
中央网信办
1
1
1
1
1
2.
外交部
1
1
1
1
1
3.
发展改革委
1
1
1
1
1
4.
教育部
2
1
1
1
1
5.
科技部
1
1
1
1
1
6.
工业和信息化部
7
1
1
1
1
7.
国家民委
1
1
1
1
1
8.
公安部
2
1
1
1
1
9.
安全部
1
1
1
1
1
10.
民政部
1
1
1
1
1
11.
司法部
2
1
1
1
1
12.
财政部
1
1
1
1
1
13.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
1
1
1
1
14.
自然资源部
3
1
1
1
1
15.
生态环境部
2
1
1
1
1
16.
住房城乡建设部
2
1
1
1
1
—
13
—
17.
交通运输部
2
1
1
1
1
18.
水利部
1
1
1
1
1
19.
农业农村部
3
1
1
1
1
20.
商务部
1
1
1
1
1
21.
文化和旅游部
2
1
1
1
1
22.
卫生健康委
4
1
1
1
1
23.
应急部
2
1
1
1
1
24.
人民银行
1
1
1
1
1
25.
审计署
1
1
1
1
1
26.
国资委
4
1
1
1
1
27.
海关总署
1
1
1
1
1
28.
税务总局
1
1
1
1
1
29.
广电总局
2
1
1
1
1
30.
体育总局
1
1
1
1
1
31.
统计局
1
1
1
1
1
32.
中科院
2
1
1
1
1
33.
工程院
2
1
1
1
1
34.
地震局
1
1
1
1
1
35.
气象局
1
1
1
1
1
36.
银保监会
2
1
1
1
1
37.
证监会
1
1
1
1
1
38.
粮食和储备局
2
1
1
1
1
39.
能源局
1
1
1
1
1
40.
国防科工局
1
1
1
1
1
41.
烟草局
2
1
1
1
1
42.
林草局
2
1
1
1
1
43.
铁路局
2
1
1
1
1
44.
民航局
1
1
1
1
1
—
14
—
45.
邮政局
1
1
1
1
1
46.
文物局
1
1
1
1
1
47.
中医药局
1
1
1
1
1
48.
煤矿安监局
1
1
1
1
1
49.
药监局
1
1
1
1
1
50.
知识产权局
1
1
1
1
1
51.
档案局
1
1
1
1
1
52.
保密局
1
1
1
1
1
53.
密码局
1
1
1
1
1
54.
军委装备发展部
6
1
1
1
1
55.
中
华
全
国
供
销
合
作
总社
1
1
1
1
1
56.
中国科协
1
1
1
1
1
57.
全国工商联
1
1
1
1
1
58.
中国商业联合会
1
1
1
1
1
59.
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
3
1
1
1
1
60.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5
1
1
1
1
61.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3
1
1
1
1
62.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
1
1
1
1
1
63.
中
国
石
油
和
化
学
工
业联合会
3
1
1
1
1
64.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
2
1
1
1
1
65.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
3
1
1
1
1
66.
中国纺织工业协会
2
1
1
1
1
67.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3
1
1
1
1
68.
中国包装联合会
1
1
1
1
1
69.
中国电器工业协会
4
1
1
1
1
70.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
2
1
1
1
1
—
15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场监管局(厅、委)
71.
北京市
4
1
1
1
1
72.
天津市
3
1
1
1
1
73.
河北省
3
1
1
1
1
74.
山西省
2
1
1
1
1
75.
内蒙古自治区
2
1
1
1
1
76.
辽宁省
4(含大连)
1
1
1
1
77.
吉林省
3
1
1
1
1
78.
黑龙江省
4
1
1
1
1
79.
上海市
3
1
1
1
1
80.
江苏省
5
1
1
1
1
81.
浙江省
6(含宁波)
1
1
1
1
82.
安徽省
5
1
1
1
1
83.
福建省
4(含厦门)
1
1
1
1
84.
江西省
2
1
1
1
1
85.
山东省
6(含青岛)
1
1
1
1
86.
河南省
3
1
1
1
1
87.
湖北省
3
1
1
1
1
88.
湖南省
3
1
1
1
1
89.
广东省
6(含深圳)
1
1
1
1
90.
海南省
2
1
1
1
1
91.
广西壮族自治区
3
1
1
1
1
92.
重庆市
3
1
1
1
1
93.
四川省
3
1
1
1
1
94.
贵州省
2
1
1
1
1
95.
云南省
2
1
1
1
1
96.
西藏自治区
1
1
1
1
1
97.
陕西省
2
1
1
1
1
—
16
—
注:
“-”表示不具备推荐该奖项的资格。
98.
甘肃省
2
1
1
1
1
99.
青海省
2
1
1
1
1
100.
宁夏回族自治区
2
1
1
1
1
10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
1
1
1
1
其他
102.
市
场
监
管
总
局
直
属
单位
1
1
1
1
1
103.
国
家
技
术
标
准
创
新
基地
1
-
-
-
-
104.
标
准
委
直
接
管
理
的
全
国
专
业
标
准
化
技
术委员会
1
-
-
-
-
—
17
—
附件
2
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评选机构组成名单
一、领导小组
组
长:田世宏
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党组成员,标准委主任
副组长:崔
钢
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创新司司长
张文兵
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司长
成
员:常
宇
市场监管总局科技财务司司长
熊茂平
市场监管总局人事司司司长
张
靖
市场监管总局机关党委常务副书记
刘洪生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院长
王希林
国家标准技术审评中心主任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崔
钢
(兼)
副主任:陈洪俊
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副司长(正司级)
肖
寒
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创新司副司长
成
员: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魏宏、标准创新司陈伟亮、
科技财务司姚泽华、人事司张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王益谊、国家
标准技术审评中心杜永生
三、评审委员会
由中国标准化专家委员会专家组成,
名单在各奖项评审结果公
—
18
—
示时公布。
四、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主
任:张文兵
(兼)
副主任:肖
寒
(兼)
杜
旻
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综合计划局副局长
巫小波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副院长
成
员: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魏宏、标准创新司张成宇、
标准创新司徐刚、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综合计划局赵晏、中国标准
化研究院逄征虎、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朱翔华
五、监督委员会
主
任:王希林
(兼)
成
员: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于茜、标准创新司许建军、
科技财务司谢正文、人事司戴劲、国家标准技术审评中心宋治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