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对申请承担国际标准组织技术机构秘书处和国内技术对口单位有关情况进行公示的通知
文章来源:标准创新司 更新时间:2026-01-14 16:05

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司征集通知(市监标创(司)函〔2025〕253号)要求,经审核,现对符合申报要求的37家单位(见附件)进行公示。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示期内可向我司提出异议材料及必要证明,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反馈:

一、电子邮件:chenjz@ncse.ac.cn,邮件主题请注明“具体技术机构编号秘书处/对口单位意见”。

二、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朝阳区白家庄东里13号楼(邮编:100026,电话:010—8226104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具体技术机构编号秘书处/对口单位意见”。

三、传真发送至:010—82261030。

公示期为2026年1月14日—1月20日。逾期或不符合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附件:申请承担国际标准组织技术机构秘书处和国内技术对口单位名单


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创新司

2026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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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申请承担国际标准组织技术机构秘书处和国内技术对口单位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