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公开征求《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
    补充要求(修订稿)》意见的公告
  • 发布时间:2022-09-16 17:07     信息来源:认可检测司

  为适应机动车检验制度改革优化车检服务要求,进一步规范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市场监管总局起草了《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补充要求(修订稿)》(附件1)。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登录市场监管总局网站(http://www.samr.gov.cn),通过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 rkjcsgyc@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车检机构补充要求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56号,市场监管总局认可检测司(邮政编码:10001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车检机构补充要求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2年10月15日。 

 

  附件:1.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补充要求(修订稿)

     2.起草说明

     3.意见反馈表

   

 

 2022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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