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厂)内专用机动车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于2019年11月6日至1月30日,通过总局官网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分7章,10个附件,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反馈意见577条,去除内容重复的、与规定无关的意见等,共形成有效意见494条。
意见主要集中在《征求意见稿》中关于“三区”的具体含义、叉车的定义、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的定义、观光车辆的坡度等参数、型式试验覆盖原则、场车出租的管理、场使用管理、定期检验周期、首次检验是否保留、改造和修理的含义、检验和型式试验项目等问题。
本《征求意见稿》经编写组对征求的意见进行讨论修改后将进一步形成审议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