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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 以标准化助力高技术创新,促进高水平开放, 引领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1-10-12 16:36       信息来源: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旅游景区作为旅游行业三大支柱之一,既是旅游产品的供给主体,又是旅游消费的服务基地。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官方数据,至2019年12月,全国共有A级景区12402个,全年接待总人数64.75亿人次,实现旅游收入5065.72亿元。由此可见,旅游景区已成为我国旅游业发展的重要支撑,在推动生态文明、保护传承文化、促进消费升级、带动经济发展、创造就业机会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巨大作用。  

旅游景区发展迅速  

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我国旅游市场日趋繁荣,旅游景区作为旅游业的重要生产力要素得到快速发展,极大丰富了旅游产品供给。但与之相对,我国旅游景区出现资源和产品不匹配、文化深度和广度不够、环境保护不力、部分景区基础设施不完备、服务质量不高、游客投诉居高不下等问题。  

1985年国务院颁布《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但其着力点是景区的资源保护,主要内容并未涉及到景区的质量管理。为加强对旅游景区设施与服务的管理,在吸收旅游饭店、旅行社相关标准经验的基础上,原国家旅游局着手通过标准化管理规范旅游景区发展质量。  

A级景区的诞生与升级  

为规范旅游景区的建设与发展,推动旅游产品升级、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原国家旅游局根据我国旅游景区实际情况,引入ISO 9000标准体系中“全面质量管理、过程控制、持续改进”的原则,于1999年制定实施《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标准》明确旅游景区质量等级、标志及划分条件,并配套制定了实施细则。2001年全国旅游工作会议公布了首批国家4A级旅游景区名单,标志着A级旅游景区在中国的正式出现,在业内引发强烈反响。许多旅游景区以获评A级景区为目标,积极对照标准提升自身旅游安全、卫生、经营管理、资源保护、旅游购物等方面的管理水平,优化旅游体验,为旅游者提供更高质量旅游服务。  

为适应时代发展,满足旅游市场日益多样化的需求,2003年原国家旅游局开展《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修订工作,将旅游景区的4个A级别增加到5个,同时强化以人为本的服务宗旨,增加细节性、文化性和特色性要求。为配合修订后《标准》的实施,2005年配套发布《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管理办法》。2007年,原国家旅游局批准发布66家景区为国家5A级旅游景区,标志着旅游业对更高质量服务的追求与努力。

 

5A级景区牌照                《标准》封面  

景区标准化建设不断前进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文件要求,为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旅游休闲数字化,坚持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适应新时代景区发展需要,文化和旅游部于2021年启动新一轮《标准》修订工作,旨在强化总体要求、游览服务与文化特色、旅游安全、生态文明和文明旅游、智慧旅游、综合管理六个导向,针对等级划分与评定条件进行框架调整,进一步凸显旅游景区新时代发展要求。  

在过去的22年中,《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持续为我国景区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和规范要求,引领我国旅游景区提升自身服务管理质量,助力旅游产业品质升级。随着A级景区不断涌现,A级要求不断更新,《标准》将积极促进旅游景区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提升美好幸福生活品质,传递幸福生活获得感。  

供稿:全国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10)